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

作者:发布时间:2022-05-18浏览次数:794

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

  

资产管理处是负责统一管理全校国有资产的职能部门,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建学校国有资产的管理体系,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队伍建设,强化管理手段,对学校及所属单位(含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3负责指导、协调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对其业务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管理,每年底组织相关资产归口和使用部门,进行国有资产清查盘点工作;

4合理配置和管理国有资产,配合各资产归口部门做好新增资产的论证和资产预算编制工作,做好设备采购、验收和维修工作;

5按规定权限向省教育厅和财政厅办理国有资产相关审批申报工作,根据审批结果办理国有资产相关处置;

6、负责维护学校国有资产的信息管理系统,对全校的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提供固定资产统计数据,按时编报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报告;

7、具体负责全校国有资产的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事项的论证、审核和报批,协调产权界定及纠纷调处申报等工作;

8、负责研究建立国有资产绩效考核体系,协调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对全校国有资产实行绩效管理;

9、接受省教育厅和财政厅的指导和监督,并向其报告学校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