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动车变更用途的公示

作者:发布时间:2019-11-18浏览次数:724

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根据《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95号)和《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苏财规20112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资产管理处车牌号为苏H173F6红旗轿车、苏H352C9红旗轿车、苏H29636轿车、苏H07999轿车和苏H00520变更用途,现予以公示。

20191118日,经我校校长办公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同意将苏H173F6红旗轿车、苏H352C9红旗轿车作为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实物保障用车,原两辆实物保障用车(苏H29636轿车、苏H07999轿车)转为业务用车。苏H00520工作用车转为教学实训用车。

以上内容如有疑问请与资产管理处联系;如有异议,请向学院纪委办反映。

公示时间:20191118日至1125

联系电话: 87088138(资产管理处)、87088183纪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