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学院2021年度省级部门预算单位发展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学院计财处《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一上”阶段有关资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1年办公设备购置预算及大额维修预算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总体要求
依据《江苏省省级财政预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省级项目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加强学院设备购置项目的管理,各部门、各单位应根据学校“十三五”规划和相关政策,优先将国家和省及地方的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点项目支出内容落实到具体项目中,细化项目支出预算,做到事权与支出责任相结合。学院层面建立滚动项目库,实现专项资金管理与项目管理的有效衔接,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未论证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购置。
二、项目类型及内容
1、办公设备购置。主要指因部门工作需要,拟在2021年实施的行政办公类设备购置。配置标准严格按照《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苏财规〔2017〕17号)执行。
2、设备大额维修项目。1万元以上的设备维修项目(不含空调及电梯)。
3、科研及其他设备购置。主要是指科研项目中的设备购置,以及其他专项中配套的设备购置。
三、项目申报
各部门、各单位应对本部门申报的2021年设备购置项目排定顺序,并完整填写《2021年新增办公设备购置项目申报表》。
设备购置计划须列明拟购置资产的名称、数量、价格等信息。专项设备及单价 20 万元以上的设备购置必须提供专项说明,内容包括:设立依据、适用范围、专项资金用途、执行期限、管理职责、分配方法、绩效目标。对需要分年实施的设备购置项目,同时要列出分年的购置及资金安排计划。
行政办公设备及大额维修由资产管理处组织论证,科研设备由教务处组织论证。
四、报送方式及时间
纸质材料请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经分管院领导审核后,于2020年8月29日前交资产管理处,同时提交电子文件,以便于整理上报,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金雨桐 87088189 ,5327124@qq.com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