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加强固定资产入库登记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1-12-16浏览次数:713

校内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国有资产登记入库工作,根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苏教财〔20206号)和《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修订)及实施细则》(苏食院发〔202136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固定资产入库登记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固定资产范畴及分类: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二、固定资产入库登记工作流程及相关事项:

凡通过购置、修建、调剂、划拨、接受捐赠等方式获得的固定资产,均纳入学校国有资产管理,验收合格后应通过江苏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下简称资产平台),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入库手续,防止形成账外资产。具体流程和要求为:

(一)使用单位建账。使用单位在固定资产验收合格后,由资产管理员登录资产平台,按照一物一卡的要求,逐一登记资产信息并提交审核。登记信息应以合同、发票、项目验收单等为依据,准确、完整填报。

(二)归口管理部门审核。资产登记入库系统录入操作完成后,由报账人携带资产相关资料(合同、发票、项目验收单等)到归口管理部门进行现场审核并打印资产入库单。归口管理部门根据所提供的资产相关资料对资产录入信息进行审核,资料提供不完整,不予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登记的信息是否与合同、发票一致;是否有错项、漏项等不规范的信息。审核不合格的,退回使用单位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

(三)打印入库单。审核通过的,由归口管理部门一式三联打印《固定资产入库单》。使用单位资产保管人在使用人栏签字。使用人栏一般须本人签字,特殊情况可委托资产管理员或有关负责人代签,严禁供货商、学生等其他人员代签。入库单红联由归口管理部门存档,黄联由使用单位资产管理员存档,白联报账时交计财处。

(四)粘贴资产标签。使用单位领取资产标签后粘贴到对应资产的明显位置。资产标签必须及时粘贴,不得随意丢弃、撕毁。资产管理处会对资产标签粘贴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资产管理处

20211216

关于进一步规范加强固定资产入库登记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