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动车报废处置的公示
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根据《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95号)和《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苏财规〔2011〕2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资产管理处拟对车牌号为苏H00520机动车进行报废处置(共计1件,原值总价233876.40元,净值0元。),现予以公示。
车辆类型 | 号牌号码 | 账面价值 | 购置日期 | 处置原因 | 处置方式 |
帕萨特 | 苏H00520 | 233876.40 | 2009年4月1日 | 故障太多,多次维修且维修费用高,驾驶存在安全隐患,不能使用 | 报废 |
如有疑问请与资产管理处联系;如有异议请向纪委办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6日至4月3日
联系电话: 87088286(资产管理处)、87088201(纪委办)
资产管理处
2024年3月26日